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全日制毕业生初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所学专业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通过认定方式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首次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可进行认定。
(二)所学专业及从事的专业,与申请认定的系列一致或相近。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认定中级;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认定中级;
3.双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认定助理级;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认定助理级;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认定助理级。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并提交初次认定相关材料。
2.单位考核评议
各单位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填入《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
3.职称评审机构(人力资源部)审批各单位职称评审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审批通过人员名单,并自行行文公布、办理证书。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填写《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件1)。
填表要求:“姓名”栏的用字应和毕业证书上姓名用字相同,不得用同音字或异体字代替;“工作单位及岗位(专业)”栏,单位名称应和本单位公章一致,不得简称;“参加工作时间”即人事部门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申请资格名称”应填写×××级××资格;“单位考核评议情况”栏,填写内容为:经全面考核,同意认定×××同志为×××级××资格等。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写“无”。
2.个人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学籍备案表等证书复印件(A4版)。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呈报表2张,证书1张,背面写上单位和姓名)。
4.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申报及初审工作。
五、其他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
1.非普通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2.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的;
3.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4.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5.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
6.申报认定国家已经实行以考代评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的。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
2.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人员备案表
附件1. 2021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doc
附件2.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人员备案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