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介绍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发电”)隶属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12年7月在哈密市注册成立,现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持股51%, 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9%。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发电、供热、发电机组的调试和维修、有关技术咨询和培训、粉煤灰、灰渣、石膏的销售等。
哈密发电建设的两台660MW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位于哈密市以南70公里的南湖乡戈壁滩腹地,是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新疆自治区“风光火”打捆“疆电外送”项目的重要电源点之一,与中煤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7号矿构成了煤电一体化项目,被列为国家首批煤电联营试点,项目于2014年底实现双投。
公司领导
刘津评 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德扬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组织机构
企业重大事项
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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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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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运营
生产经营成果
2024年哈密发电全年完成发电量63.31亿千瓦时,上网电量59.43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66,516.45万元,比上年同期171,865.99万元减少5349.54万元;资产总额297,222.93万元,比上年同期289,219.41万元增加8003.52万元;上缴税金17,427.29万元,比上年同期19,829.08万元减少2401.79万元。
重要人事变动
人事变动信息
详见上级企业网站相关信息
履行社会责任
哈密发电积极履行企业安全责任、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员工责任、社会责任。一是自投产以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未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二是环保排放指标满足并优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未发生责任心偷排、超排现象,未收到环保处罚。三是认真践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相关要求,足额缴纳税费,企业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四是坚持以人为本,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员工收入实现逐年增长。五是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组织的脱贫攻坚活动,通过派遣公司员工投入到南疆驻村工作组,购买农业产品助力消费帮扶等,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安全环保工作
安全生产
2024年,哈密发电坚定“零伤亡”目标不动摇,建立“一三三零”安全管理模式,全年实现安全“零事故”。加强安全程责任落实,加大“反三违”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三分离”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连续7年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公司累计安全生产366天,连续安全生产3705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绿色环保
2024年,哈密发电公司始终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生态环保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问题存量、遏制增量。年内两台机组排放二氧化硫375.35吨,排放氮氧化物843.24吨,排放烟尘38.17吨,大气污染物排放同比减少153吨,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2%,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0.87%,持续实现废水“零”排放。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全年实现环保“零事件”。
监督检查及整改
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详见上级企业网站相关信息
其它按照法律法规应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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