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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司所属大南湖七号煤矿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
日期:2024-04-23 

 

近日,新疆公司所属大南湖七号煤矿符合绿色矿山标准,成功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该公司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成立绿色矿山创建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节能减排、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个方面对标对表找差距,精准发力补短板,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探索出了戈壁滩上建绿洲的发展新模式。(新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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