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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新增煤炭探明可采储量300.1亿吨
日期:2020-11-02 

 

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披露,2019年,全国地质勘查投资993.4亿元,其中,油气地质勘查投资821.29亿元,增长29%;非油气地质勘查投资172.11亿元,下降0.9%。全国新发现矿产地79处,其中大中型55处。截至2019年底,天然气、锰、铝土等34种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增长。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1%,10种有色金属、黄金、水泥等产量和消费量继续居世界首位。

2019年,石油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1.2亿吨,其中,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6亿吨。页岩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 7644.2 亿立方米,其中,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 1838.4 亿立方米。煤炭新增300.1亿吨,较上年明显下降。主要金属矿产中锰矿、铜矿、铅矿、锌矿、钨矿、钼矿、银矿等新增明显,铁矿、镍矿、锡矿、金矿明显下降。非金属矿产中磷矿、石墨明显增长。

《报告》指出,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力度不断加大。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矿区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勘查标准修订完善,大力开展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工作。各地通过规划、标准、政策的制定实施,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完善。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对建立和实施矿业权出让制度、优化石油天然气矿业权管理、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管理方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创新;发布了修改后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020年,我国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起草了地质勘查行业相关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了新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优化了矿业权管理出让方式,完善了古生物化石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了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自然资源部推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的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南海北部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建设,攻克深海浅软地层水平井钻采技术装备等难题,实现了从“探索性试采”向“试验性试采”重大跨越,成功实施第二轮试采。地质资料馆藏进一步丰富,地质资料服务更加精准、便捷、高效。

矿产资源领域研究成果显著。在成矿理论和关键技术方面有新突破,推进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建设多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地质矿产标准化工作,为地质矿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地质矿产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积极落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全面推动地质矿产领域双边与多边合作,通过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等国际交流平台,进一步巩固并发展与有关国家在矿业领域的务实合作。(国家煤炭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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