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活动由国务院扶贫办商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所以设立“扶贫日”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
(一)节日起源
2014年8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国首次“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议强调,全国扶贫系统要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按照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首次“扶贫日”活动,使之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公益活动。
(二)设立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地扶贫开发以来,中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扶贫开发为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贫困地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贫困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是贫困人口多。按照国家标准,到2012年底还有近1亿贫困人口。二是贫困程度还比较深。贫困人口不仅收入水平低,一些地方还面临着吃水、行路、用电、上学、就医、贷款等诸多困难。三是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大部分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差、自然灾害多、基础设施落后的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方的贫困问题是难啃的硬骨头,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短板,所以必须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力量,齐心协力打一场新的扶贫攻坚战。
(三)节日目的
设立扶贫日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四)社会意义
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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